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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干部考核

发布时间:2013-04-01 浏览次数:0次 文章来源:

重要事务事项名称:中层干部考核
风险等级:B
行使依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
工作运行环节和步骤顺序:
    1、布置工作:依据有关规定,制定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方案,成立考核组,发布考核通知。
    2、总结工作:中层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进行年度工作总结。
    3、述职述廉:中层领导班子或班子成员通过召开大会或网上公开的方式进行述职述廉。
    4、民主测评:单位内部对中层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进行测评;机关部门和基层单位之间互评;服务对象对服务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
    5、汇总、分析、反馈测评情况:对测评数据进行汇总,并作数据分析,向学校党委汇报,向各单位领导班子反馈本单位测评情况。
    6、推荐优秀格次人选:副职优秀格次人选由各基层单位推荐。正职优秀格次人选由学校直接提名。
    7、学校联评:学校组织联评小组,对优秀格次人选进行联评,联评情况报学校领导班子会议。
    8、评定考核结果:学校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每位中层干部的考核格次(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并在优秀格次人选中确定校级先进工作者名单。
    9、反馈考核结果:将每位中层干部的考核格次和考核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向各单位领导班子反馈。
    10、考核结果运用: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务调整、奖惩的重要依据。
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风险点:中层干部考核的公平公正
    防控措施:
    1、公布考核办法,接受中层干部和群众监督。
    2、由组织部和纪委联合组建考核工作组。
    3、通过设置意见箱、公布征求意见电话等形式畅通干部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
    4、建立严格的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
    5、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中层干部考核格次。
流程图(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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