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干部选拔任用
发布时间:2013-04-01 浏览次数:0次 文章来源:
重要事务事项名称:中层干部选拔任用
风险等级:A
行使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工作运行环节和步骤顺序:
一、中层党政专职正职干部、中层业务正、副职干部的选拔任用
中层党政专职正职干部、中层业务正、副职干部的选拔一般通过选任的方式进行。
1、民主推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适的参加人员范围;公布推荐岗位和任职条件等;以会议投票和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民主推荐。
2、确定考察对象:学校党委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3、考察: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多种方式进行严格考察。
4、讨论决定:学校党委全面听取考察组汇报考察情况后,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
5、任前公示:对拟提拔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天。
6、任职: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学校党委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后,正式履行任职手续。根据工作需要,可确定一定的试用期。
二、中层党政专职副职干部的选拔任用
中层党政专职副职干部的选拔一般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进行。竞争上岗分定向岗位和非定向岗位两种情况。
1、参加竞争上岗人选的产生:定向岗位竞聘时,公布岗位、任职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列为参加竞争上岗人选;非定向岗位竞聘时,首先以会议投票和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推荐,学校党委根据空岗情况和推荐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参加竞争上岗的人选。
2、述职答辩:学校成立选拔推荐组,听取竞争上岗人选的述职答辩,并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价。
3、确定考察对象:学校党委根据述职答辩情况和工作需要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考察: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多种方式进行严格考察。
5、讨论决定:学校党委全面听取考察组汇报考察情况后,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
6、任前公示:对拟提拔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天。
7、任职: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学校党委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后,正式履行任职手续。根据工作需要,可确定一定的试用期。
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风险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公正
防控措施:
1、公布民主推荐和竞争上岗的岗位、任职条件和工作程序等,接受干部和群众监督;
2、由组织部和纪委联合组建考察组;
3、通过设置意见箱、公布征求意见电话等形式畅通干部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
4、建立严格的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
5、建立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6、坚决制止和严肃处理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拉票行为;
7、学校党委集体研究干部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