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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

发布时间:2013-04-09 浏览次数:0次 文章来源:

重要事务事项名称: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
风险等级: B
行使依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修缮工程项目审计的通知》,《教育系统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工作运行的环节和步骤顺序:
    1、接收工程资料并登记。
    2、根据工程项目情况确定审计方式,对于修缮项目,实行自审;对于大中型的基建工程,委托造价咨询公司审计。
    3、自审项目,审计处组织人员实施,勘察现场,查询,计算,与施工单位核对后,双方在审计报告上签字盖章确认,将审计报告送工程管理单位,学校财务以报告为依据结算工程款。
    4、委托审计项目,审计处负责组织、协调,工程管理单位配合,施工单位接受查询,核对后相关各方在定案单上签字盖章,审计报告送审计处,学校财务据此结算工程款。
    5、审计处存档。
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风险点:审计质量的控制。提高精确度,降低误差率。
    防范措施:
    1、对于外审项目,按照公开、透明、择优的原则,通过平时实际工作检验、实地考察等方式,从教育厅划定范围中选定社会审计机构。
    2、对于自审项目,建立和完善审计复核制度和回避制度。
    3、较大工程项目实行“跟踪加结算”的两审制,建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相应的配套制度:《河北师范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河北师范大学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河北师范大学新校区建设工程审计实施意见》
流程图(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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