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发布时间:2013-04-09 浏览次数:0次 文章来源:
重要事务事项名称:处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风险等级: B
行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
工作运行的环节和步骤顺序:
1、受党委组织部委托,组建审计组,确定主审,制定审计方案。
2、发出审计通知书,被审计人提交述职报告,召开审计见面会。
3、对被审计人实施审计,主审撰写审计报告初稿。
4、处长审核报告初稿,征求被审计人意见。
5、处长审阅报告,并报主管校领导审定。
6、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者和有关单位;
7、审计资料归档。
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风险点1:未发现重要错弊
防范措施:严格按照审计准则规定的程序实施审计。
风险点2:责任界定的准确性
防范措施: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界定经济责任。
相应的配套制度:《河北师范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河北师范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