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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立项、推荐、评审(自然科学)

发布时间:2013-04-10 浏览次数:0次 文章来源:

重要事务事项名称:自然科学科研项目立项、推荐、评审
风险等级:B
行使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等上级部门的基金条例和管理办法
工作运行的环节和步骤顺序
    1、依据上级部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教育部、科技部、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等)公布的项目申报指南、须知。
    2、向校内各学院发布申报通知。
    3、协助、指导、督促各学院(单位)做好各级各类申报项目的论证工作。
    4、科研人员撰写、修改并提交项目的申请书(纸质和电子文档)。
    5、组织接受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核。组织校内评审会,评审后经主管校领导审批。
    6、统一报送申请书纸质材料并系统上传电子文档。
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风险点1:申请书的质量
    防控措施:提前预通知,使申请人有时间进行申请书的撰写,便于学院进行项目充分论证,科技处审核材料,严把质量关。
    风险点2:各级各类项目的申报截止时间
    防控措施:项目申报工作在时间上打出提前量,校内申报通知发布及时、准确,随时提醒申报的科研人员。
    风险点3:各级各类项目的申报软件系统的使用
    防控措施:申报通知详细写明系统软件的使用方法,随时解答科研人员使用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相应的配套制度:《河北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河北师范大学科研奖励暂行办法》
流程图(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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