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协调督办
发布时间:2013-04-11 浏览次数:0次 文章来源:
重要事务事项名称:信访工作协调督办
风险等级:C
行使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
工作运行的环节和步骤顺序:
1、完善学校信访工作制度,规范信访工作程序。
2、专人负责接收或接待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
3、做好登记,填写《来信来访登记表》,认真核实信访人的姓名、单位等信息。
4、报请领导批示。
5、根据领导批示,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进行分类区别处理。
6、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风险点:在收到来信来电来访时,该登记的不登记,该受理的不受理,该转办的不转办。
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纪检监察信访登记处理制度。
2、加强对信访登记工作的监督检查。
3、实行信访工作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制。
相应的配套制度:校纪委《关于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