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事务事项名称:研究生招生
风险等级:A
行使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XX年招收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XX年全国招收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及省考试院当年下发的关于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通知;河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及河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当年招生简章。
工作运行的环节和步骤顺序:
1、考试报名阶段
①网上报名;②报考资格审查。
2、考试组织阶段
①试题命制;②试题印制;③试题保管;④考试实施;⑤试卷整理;⑥试卷评阅;⑦成绩登统及复核;⑧成绩公布。
3、复试录取阶段
①根据招生计划和复试要求确定复试名单;
②组织复试;
③复试材料审核;
④确定拟录取名单。
风险点及防范措施:
风险点1:擅自同意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以外报名;违反规定,或受他人指使,为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通过资格审查。
防范措施:严格按照教育部或省考试院规定网上报名时间组织报名,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招生简章要求,严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
风险点2:向有关人员泄露试题有关内容。
防范措施:加强对命题教师及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加强涉密人员法律法规教育,责任到人;涉密人员签订命题工作保密责任书。
风险点3:保密场所允许无关人员进出,造成试题泄露。
防范措施:试卷印制必须在保密室进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保密室;严格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保证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并实施24小时电子监控。
风险点4:违反保密室值班制度,无关人员进入保密室,造成试题泄露。
防范措施:加强涉密人员教育,提高保密意识,签订保密责任书;加强保密制度建设,规范保密管理,保密柜必须2人分管钥匙,确保试题安全。
风险点5:考试过程中不按规定查处违纪考生或纵容舞弊行为的发生。
防范措施:加强对考务人员的选拔和培训。考试过程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坚决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
风险点6:违规查看考生信息,篡改考生试卷。
防范措施:严格选拔试卷整理人员,加强培训和指导,保持人员稳定。
风险点7:评分标准不统一,故意压低或抬高考生成绩。
防范措施:严格选拔评卷教师,加强对阅卷人员和阅卷场所的管理。
风险点8:在成绩复查时,受他人指使篡改考试成绩。
防范措施:加强对成绩复查人员的管理,成绩审核必须2人同时在场。
风险点9:擅自篡改考生成绩并公布。
防范措施:规范成绩审核发布程序,实行多级成绩复核制度。
风险点10:不按规定要求将不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纳入复试名单。
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复试政策,强化过程管理。
风险点11:不按规定破格录取考生。
防范措施:公开公示复试录取办法及拟录取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流程图(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