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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端午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格纠正“四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8 浏览次数:0次 文章来源: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各单位:
    五一、端午节日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按照省教育纪工委转发的《中共河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2016年五一端午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纠正“四风”的通知》(冀纪办字[2016]17号)的文件要求,现就我校五一、端午期间纠正“四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重申要求
    五一、端午期间,是纠正“四风”的关键节点。针对“四风”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学校纪委重申如下要求:严禁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和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购物卡、有价证券,或者违规发放礼品、纪念品;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严禁公车私用,违反公车管理规定;严格公务接待、公款消费行为,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和报销制度;严禁公款相互宴请、违规吃喝;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二、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抓好党员干部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教育,把各项纪律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每位干部职工,积极预防。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既要模范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又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决防止在遵守纪律上打折扣、搞变通,切实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广大党员干部要严于律己,切实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加强执纪监督
    学校纪委将在五一、端午期间加强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反面典型,要予以公开曝光,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行为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80789850(工作时间受理),13832193302(只接收短信);举报信箱:jjw@hebtu.edu.cn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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