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级通报了我县杏林镇三官庙村“两委”班子成员合伙套取扶贫公益性岗位补贴款8万余元的问题,在县内外引起不小的震动。作为县纪委主要负责人,我个人对此也感触颇深:如果不是我们抽调力量下沉一级查办,单靠镇街纪委,这样的问题恐怕很难被查清。
去年下半年,县审计局移交了一批在全县扶贫项目专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县纪委从中梳理出违纪可能性较大的78条建立台账,交办到相关镇街纪委初核。其中交给杏林镇纪委的就有三官庙村的问题线索,交办单指出该村扶贫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发放存在领取人未签字、复印上月发放表作为当月票据入账等问题。杏林镇纪委初核后,镇党委负责人集体约谈三官庙村“两委”班子成员,并报告县纪委,建议对该问题予以了结。
但是紧接着,县纪委信访室又收到关于三官庙村在落实扶贫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中优亲厚友的举报。“不能就这么了结,副书记带着党风室主任下去,督促杏林镇党委、纪委把三官庙村的问题查清。”我要求有关干部立即深入该镇督促,当面向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讲清问题的严重性,要求尽快核查后上报结果。
可是一个月过去后,杏林镇纪委仍然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知情后,我作出安排:“第一纪检监察室下沉一级,直接查办三官庙村扶贫领域问题,必要时抽调县级部门纪检组长协助,实时汇报进展,务必在两周内完成初核。”
核查组长向我汇报,他们首先到杏林镇劳保所调取三官庙村扶贫公益性岗位上报人员名单,再按照名单逐个走访核实,很快真相大白。原来名单中有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某、村委会副主任陈某和会计杨某三人的亲属,可这些人并不是扶贫公益性岗位的工作人员,也从来没有领过工资。最终核查后发现,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底,李某、陈某、杨某一直将各自亲属列入扶贫公益性岗位名册并上报有关部门,套取补贴款共计8.1万元。2014年、2015年,李某等三人以发放补助的形式从中领取9600元用于个人消费,其余款项用作村里日常开支。
镇党委、纪委迟迟不能查结的问题线索,经县纪委认真核查,很快水落石出。结案后,我不禁想,三官庙村出现的套取扶贫资金违纪问题难道是个例吗?应该不是。或许在其他村组也存在着变换花样借扶贫项目套钱套物的手法。中央精准扶贫政策出台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加大,有关干部明显感受到压力,但是由于一些上级党组织传导压力的频度和强度不足,个别基层干部仍然抱着侥幸心理侵吞扶贫款物,致使国家的政策不能真正惠及困难群众。而对于某些带有普遍性的违纪违规问题,个别镇街党委出于种种考虑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将三官庙村违纪问题查清后,我报告县委主要领导,对杏林镇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尽快整改。
党的十九大后,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加大工作力度,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持续反腐惩恶。对于一些重点问题,县级纪委不能局限于转办,下沉一级直查非常有必要。只有及时查处腐败问题、公开曝光,并严肃追究问题背后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形成有力震慑,才能真正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作者 陕西省扶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李晓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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