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迎新季及教师节期间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20   浏览次数:0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各单位:

 在2019年迎新季及教师节期间,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四风”和“微腐败”问题的发生,结合省纪委监委和校党委要求,对全校党员干部和教职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出明确要求,现作出如下安排。

 一、严明纪律要求

 1. 严禁直接或间接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礼券、电子红包及各种土特产等;

 2. 严禁直接或间接接受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等活动,严禁作为中间人为学生或家长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参与上述活动;

 3. 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4. 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二、抓好责任落实

 1.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要专门召开会议,针对有关纪律要求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进行警示教育和提醒,讲清利害,克服麻痹思想,防止只顾人情关系忽视纪律规定造成违反纪律的问题发生。

 2. 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各学院、附属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学工队伍建设,从关心爱护的角度对他们严格要求,经常性的进行纪律教育、提醒谈话、监督检查等,确保学工队伍纪律良好、作风端正。

 3. 各学院、各单位要注重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坚决防止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发生。

 4. 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在思想上要切实增强纪律观念,与学生保持健康良好的师生关系,做到不跨红线、不踩底线、不越雷池,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远离“四风”和“微腐败”问题。

 三、 严肃执纪问责

 在开学季和教师节期间,校纪委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专项工作。对纪律和规矩置若罔闻、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和教职工,依规依纪严肃处理、通报曝光;对所在单位党政负责人严肃追责问责,并通报批评。

 学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80789850(工作时间),13832193302(非工作时间,只接收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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