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委、行政、法人印章管理
发布时间:2013-04-01 浏览次数:0次 文章来源:
重要事务事项名称:学校党委、行政、法人印章管理
风险等级:A
行使依据:《河北师大印章管理制度》
工作运行的环节和步骤顺序:
1、以学校名义上报的各类文件、材料用章,需经学校主要领导批示、签字方可到学校办公室用章并登记备案。
2、一般性工作用章,部门提出用章(书面)申请,部门领导签字呈送学校办公室,校办主任签呈办签,经学校主管领导批示方可到学校办公室用章并登记备案。
3、经学校领导明确授权的常规工作用章,形成用章公文呈办签,经校办主任签字方可到学校办公室用章并登记备案。
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风险点1:管理上是否存在疏漏;是否出现私自出具不合法文件、函件、证明,徇私办理不符合规定的证明、文件等。
防控措施:实行印章专人专管。
风险点2:使用登记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坚持使用审批、审核制度。
防控措施:实行用章登记管理制度。
风险点3:印章保管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防控措施:印章必须存放于指定地点的保险柜中。
相应的配套制度:实行用章登记管理制度、印章专人专管负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