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事务事项名称:经济合同审核
风险等级:A
行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河北省省属教育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试行)》、《河北师范大学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等
工作运行的环节和步骤顺序:
1、根据相关项目签订经济合同,需要招标(标的超过标准的)的必须进行招标,特殊情况要有情况说明并有集体决议。需附律师函、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采购的项目,提供相关审批表、竞争性谈判纪要、单一来源采购说明等。
2、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3、财务处负责人审核签字。
4、主管财务副校长审核签字。
5、校长签字审核。
6、财务处审核盖章并登记备案。
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风险点:合同的合理性、公平性、合法性
防控措施:
1、由多人审核,层层把关。
2、向法律顾问咨询。
3、金额大的合同由学校领导班子会集体决定。
相应的配套制度:财务相关内控制度
流程图(点击查看)
版权所有 © 河北师范大学 纪委监察处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邮政编码:050024 冀ICP备18011017号-3 冀公网安备 130108020006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