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事务事项名称:建设工程项目招标?xml:namespace>
风险等级: A
行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工作运行的环节和步骤顺序:
1、根据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报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招标审批。
2、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招标或委托招标代理单位组织招标,招标代理单位可通过直接委托或采用比选方式确定。
3、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经国资办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4、在政府指定网站和校园网发布招标公告。
5、招标文件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后发售,根据需要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进行答疑,答疑纪要向所有投标人发放。
6、组织召开开标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技术性评审、商务性评审,确定中标人,编写评标报告。
7、中标结果在政府指定网站和学校网站公示结束后,15日内向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发出中标通知书。
8、政府主管部门对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招投标过程中的投诉。
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风险点1: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编制
防控措施:
1、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2、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进行审核论证,确保科学、规范、严谨、准确。
风险点2:投标单位资格的审查
防控措施:由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合格的投标单位。
风险点3:招投标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与合法有效性
防控措施:
1、在政府指定网站发布公告。
2、政府监督部门对招投标过程进行监督。
3、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
4、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生效。
相应的配套制度:河北师范大学基建工程暂行管理办法
流程图(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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