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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07-04 浏览次数:0次 文章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1.桥东区姚家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贾晓军违规收缴罚款和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21年7月至10月,桥东区姚家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贾晓军在对辖区某商户进行处罚过程中,对商户交来的1000元现金罚款,上缴500元并开具罚没收据,其余500元在办公室留存。2022年6月,收受该商户礼金500元。2023年2月,贾晓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阳原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杨艳明、职业教育服务中心主任季海服务市场主体意识淡薄问题。2022年10月,阳原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收到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某幼儿园地址变更事项征求意见函,杨艳明、季海历时4个月才将征求意见函提交局党组研究复函,致使幼儿园地址变更事宜未能及时办理。2023年4月,杨艳明、季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蔚县四中原校长赵美泉违规为近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问题。2011年至2016年,赵美泉任四中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其兄赵某某取得四中食堂承包经营权提供帮助。赵美泉还存在其它严重违纪问题。2023年3月,赵美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张家口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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