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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3-09-19 浏览次数:0次 文章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1.饶阳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兼县污水处理厂厂长胡建好,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原副经理杨士纯违规收受购物卡、礼金问题。2018年春节前至2022年8月,胡建好收受承揽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的某公司给予的价值1000元的购物卡和礼金10000元;杨士纯收受该公司给予的价值500元的购物卡。胡建好、杨士纯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8月,胡建好、杨士纯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武强县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局副局长尹立松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23年春节前夕,尹立松收受管辖区域内5家企业给予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购物卡5张,合计4000元,用于家庭日常消费。2023年7月,尹立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阜城县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杜风顺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22年中秋节前,杜风顺决定以购置日常用品和办公用品名义违规列支单位经费16500元,为干部职工发放福利。杜风顺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3年5月,杜风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衡水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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