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公开平台>>三公事务管理 三公事务管理

公务用车管理

发布时间:2013-04-01 浏览次数:0次 文章来源:

重要事务事项名称:公务用车管理
风险等级:B
行使依据:《河北师大公务车辆管理规定》
工作运行的环节和步骤顺序:
    1、公务车辆使用需使用人或单位提出申请,经主任审批后派车,如需租借要解释原因。
    2、司机报销出车费用要填写报销单,经车队负责人审核、主任审批后到财务报销。
    3、校办车辆维修需司机提出申请后经车队负责人审核、主任审批后到定点厂站维修,最后与定点厂站定期结算。
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风险点1:是否有虚报费用、公车私用等行为
    防控措施: 实行专卡加油、车辆使用登记、维修保险定点管理措施。
    风险点2:使用管理是否存在不规范之处
    防控措施:费用公示。
相应的配套制度:费用公示制度、车辆定点维修制度、用车主任审批制度
流程图(点击查看)

版权所有 © 河北师范大学 纪委监察处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邮政编码:050024 冀ICP备18011017号-3   冀公网安备 13010802000630号